2020-05-28
全市各影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有关指示精神,落实中宣部、国家电影局在电影应对疫情工作视频会上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全力支持服务本市文化企业疫情防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支持本市电影院缓解经营困难,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因疫情影响停业的电影院,综合考虑影院规模、银幕数、2019年票房情况,予以适当的补贴和支持。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停业的上海市电影院,可以申请补贴。
二、递交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申报要求
(一)影院如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不得申请补贴:
改动票务软件及相关票房收入数据;
未经审批私自增、改建影厅、扩充座位数;
偷、漏、瞒报票房收入数据;
严重拖、欠、拒缴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申报影院应确保申报材料和信息的真实、全面、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影院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凡符合规定的影院,请于2020年6月1日(星期一)前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上海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快递申请材料(一式11份并加盖公章,快递寄出后电话告知快递单号)。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绍兴路5号5楼上海市电影专资办
电话:021-64370176*8515 孙洁
特此通知。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上海市影院停业补贴申请表
上海市电影局
2020年5月15日